地 址:新鄉市牧野路與道清路交叉口向北 100米路西
辦公室(家長接待中心):0373-3555000/3555010
教學部:0373-3555003/3555005
后勤部:0373-355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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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區盛景小學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強化我校安全管理,健全責任體系,形成依法履職,齊抓共管、共同負責的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和“安全管理,人人有責”的氛圍,根據教育部印發的《中小學生崗位安全工作指南》,結合我校實際,按照不同的人所從事的不同工作崗位,明確其安全職責,真正落實“一崗雙責”的制度 。
第一部分:管理組織機構
一、組長:張娜(校長)
二、成員:具體崗位責任人
序號 | 崗位 | 負責人 |
1 | 安全工作第一人 | 張娜 |
2 | 黨支部書記 | 李鄭育 |
3 | 分管安全工作主任 | 于春萱 |
4 | 分管教學主任 | 王慧 |
5 | 分管后勤主任 | 王江淮 |
6 | 工會主席 | 程婭霏 |
7 | 學生處負責人 | 李麗 |
8 | 總務安全負責人 | 王立興 |
9 | 大隊輔導員 | 張潔 |
10 | 教研組長 | 各教研組長 |
11 | 班主任 | 各班主任 |
12 | 任課教師 | 各任課教師 |
13 | 體育教師 | 全體體育教師 |
14 | 電教教師 | 趙磊 |
15 | 心里健康學科任課教師 | 尹瑞靜 |
16 | 財務人員 | 鮑海菊、高美君 |
17 | 總務管理員 | 王立興 |
18 | 檔案管理員 | 王江淮 |
19 | 體育器材管理員 | 賈佳 |
20 | 實驗室管理員 | 吳俊良 |
21 | 衛生管理員 | 張潔 |
22 | 印刷室管理員 | 高美君 |
23 | 電工 | 王立興 |
24 | 門衛 | 李衛嶺 |
25 | 辦公室 | 程婭霏 |
26 | 值崗教師 | 于春萱 |
27 | 保潔員 | 張潔 |
第二部分:學校崗位安全安全工作具體職責
(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1.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校長是領導小組組長,其他成員分工負責。領導小組下設安全保衛機構(保衛處),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分管。配備一定數量的專(兼)職保衛人員,建立高效規范的學校安全工作網絡體系。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指揮組、保衛組、現場處置組、現場救護組、通訊聯絡組、后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等應急小組。各組根據事故實際情況,啟動工作。
3.切實保證學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財、物并合理配置。
4.制定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預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檢查督導安全工作“一崗雙責”制度的落實。協助有關部門對重大安全事故做出處理,并在適當范圍內通報。
5.定期召開領導小組專題會議,組織學習上級部門下發的安全工作指導文件,制定年度學校安全工作計劃,擬定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結合學校特點研究部署學校常規性安全工作。
6.代表學校與家長簽訂安全協議書。由校車服務提供者提供校車服務的,學校應當與校車服務提供者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
7.強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設備維護、消防、治安、交通、食品、疾病預防、自然災害防范等基礎性安全工作。定期開展自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重點做好校門秩序、教育教學、學生宿舍、食堂衛生、大型集體活動、集體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8.組織開展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定期不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師生對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9.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和學校周邊單位建立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小組,或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注重學校安全長效機制建設;加大校園周邊綜合整治力度,維護校園及周邊安全。
10.發生緊急情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全面負責突發事件的指揮、協調等工作,及時組織搶險搶救。在有關部門領導下及時、妥善、依法處置事故。對相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11.嚴格履行事故報告制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情況,做到30分鐘內電話口頭報告,2小時內簡要書面報告。密切配合醫療、防疫、公安、消防等部門對事故的處理,認真執行上級有關指示。
12.可設對外新聞發言人負責接待各界媒體,遇到突發事件時能冷靜面對媒體采訪,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教育師生員工共同做好穩定工作,未經同意不得隨意接受采訪、擅自發布信息。
13.加強對教師侮辱、體罰學生現象的監管。
(二)校長
1.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對學校安全工作的部署。
3.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和防范體系,落實責任制,依法制定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
4.建立安全工作獎懲制度,把安全工作納入各部門、個人履職考核,與評優推先和績效考核掛鉤,調動全體教職工共同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積極性。
5.組織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分析研究學校安全工作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
6.及時制止和處理教職工侵犯學生權益和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行為。
7.加強與所屬鄉鎮、街道、社區、派出所、消防、衛生、城管等部門的聯系,取得他們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園及周邊安全工作。
8.遇到突發事件立即組織安全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并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
9.學校安全職責所必需的其他行為。
(三)黨(總支、支部)書記
1.校園安全的共同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2.協助校長管好學校安全工作,校長不在校期間,履行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3.通過黨建工作加強安全教育,提高黨員干部的安全責任意識,指導落實崗位安全職責。
4.關心教職工的生活和思想動態,及時掌握校內不穩定因素,積極化解矛盾,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5.督查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整改建議。
6.積極組織開展反邪教工作。
(四)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
1.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可代校長組織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傳達學習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學校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整改意見,確保學校安全。
3.根據上級要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不斷完善、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組織制定各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4.全面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層層簽訂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把學校安全工作任務分解到各處室、部門和崗位,并負責檢查、督促落實。
5.指導學校安全專職干部和各部門負責人開展工作,定期不定期檢查各處室、部門、崗位的安全防范和隱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關臺賬,在相關記錄表上簽字。
6.定期組織培訓學校安全保衛干部和員工,強化安全責任意識,提高防范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杜絕因思想麻痹或工作失誤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
7.加強師生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定期組織開展各類宣傳和應急演練活動,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自護能力。
8.定期組織檢查學校各部門的安全設施及器材,保證完好有效。
9.協助校長加強與所屬鄉鎮、街道、社區、派出所、消防、衛生、城管等部門的聯系,積極開展校園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各類臺賬和檔案制度,檢查指導學校各類安全資料的歸檔備案。
11.督促檢查放學前一分鐘、每周一節課、每月一次專題講座的安全教育。
(五)分管教學副校長
分管教學的副校長是學校教學工作的安全責任人,主要職責有:
1.督促全校教師嚴格落實教學常規。特別是認真落實體育課、勞動課、實驗(訓)課等教學常規,防止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2.對必須在校外進行的教學活動要認真審批,要有嚴密的安全措施,確?;顒影踩M行。
3.督促全校教師加強師德修養,關愛學生,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杜絕因體罰和心靈虐待造成對學生的傷害事件,確保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4.督促指導教師把學生安全作為教育教學的第一要事,擺在首位,認真落實各有關法規和上級文件對教育教學工作的安全規定,依法辦事,依法執教。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務。
(六)分管后勤副校長
分管后勤的副校長是學校設施設備安全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有:
1.制定學校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做好學校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對學校建筑物、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特別是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
3.加強對食堂、校內超市、自備水源的管理,確保學校食品及飲用水安全;加強學校衛生防疫工作。
4.加強學校宿舍設施安全管理,確保師生宿舍安全。
5.督促有關人員做好防盜工作,維護學校財產安全。
6.加強學校的安全設施建設,確保校園安全。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務。
(七)法制副校長
1.協助學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完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2.協助學校加強安全工作,結合中小學學生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交通、消防、治安等安全宣傳及法制教育。
3.協助學校做好對有不良行為學生的教育轉化工作,落實具體幫教措施。
4.協調有關部門對學校周邊治安環境進行整治,嚴肅查處侵害師生合法權益和滋擾校園案件,建立長效機制,維護學校周邊治安秩序。
5.配合政法部門妥善處理在校師生違法案件,督促學校妥善處理校園內發生的嚴重違規違紀問題。
6.協助學校與社會、家庭等方面建立聯系,完善“三位一體”法制教育機制,落實各項治理措施。
7.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八)工會主席
1.發揮工會組織對校園安全工作的參與和監督作用。
2.定期召開工會委員會會議,檢查各部門安全工作。
3.協助學校摸查內部人員的不穩定因素,及時化解矛盾。
4.關心教職工的思想動態和文化生活,幫助教職工解決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對發生重大事情的家庭應及時慰問并家訪。
5.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九)保衛主任
1.在校長和分管副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根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制定部門實施細則,定期向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長匯報學校安全工作情況。
2.按時參加上級有關部門召開的安全會議并按相關要求,上報學校安全工作計劃、總結、報表、材料、信息等。
3.堅持每天對校園及重點部位進行巡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責成有關部門進行整改并啟動責任追究制度,規定完成整改的時間。問題嚴重的要及時向分管副校長匯報,制定詳盡的整改方案。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臺賬,相關負責人及時在記錄表上簽字。
4.結合學校安全工作實際,開展治安、消防、交通等校園安全宣傳教育。
5.履行校園日常安全管理和活動安全管理職責,檢查督促各部門落實各種活動安全預案及安全措施。
6.負責校園“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設,管理安保人員,維護安防設施。
7.負責學校門衛管理,夜間、節假日值班和巡邏安排,加強對值班人員的管理和檢查。
8.負責全校消防栓、滅火器、報警器、疏散通道等消防設備的日常檢查和維護,保證校內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確保正常使用。
9.配合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主動與相關部門聯系協調,建立密切的工作關系,搞好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
10.校內發生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及時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并根據應急預案配合指揮組落實報警、搶救、疏散、保護現場、調查取證、信息上報等工作,妥善處理突發事件。
11.根據有關規定妥善保管視頻監控錄像資料,并建立資料檔案。
12.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辦公室主任
1.會同有關處室負責學校安全宣傳工作。
2.負責本部門安全工作。
3.負責學校安全教育和演練活動的講話、錄像等資料收集整理工作。
4.負責全校信息溝通、信息公開、新聞發布及媒體采訪等事宜。
5.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一)德育主任
1.結合學校安全工作目標和任務,開展學生德育工作,維護校園教育教學秩序、穩定師生情緒。
2.組織落實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務,依據部門安全崗位職責,對年級組長和班主任開展針對性的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指導年級和班級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和演練活動。
3.定期召開年級主任和班主任安全工作會議,組織年級主任和班主任進行校園安全隱患自查互查活動,跟蹤每節課學生異動情況,增強年級主任和班主任的安全意識,落實安全責任。
4.在學生會和班委會設立安全委員,設“學生110”和班級安全員,協助做好學生安全工作。
5.學校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時,做好教育活動安全預案和活動前師生安全教育工作。
6.利用升旗、廣播操等時間,開展學生安全教育。
7.通過板報、櫥窗、廣播、網絡等開展對師生安全宣傳教育。
8.聘請消防、治安、交通、衛生等專家開展對師生的專題安全教育。
9.通過家長會、家長信、短信等多種形式向家長宣傳安全知識,提出安全要求,發揮家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主體作用。
10.做好安全教育、家長接待、事故處理及相關材料的整理歸檔。
11.負責住校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12.負責衛生、防疫安全工作。
13.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二)教務主任
1.負責教務處所屬各組(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實部門安全責任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部門安全工作計劃,并監督、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2.定期召開部門安全工作會議。
3.做好各種教具配備、保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
4.加強學生學籍信息的安全管理,建立信息保密制度。
5.做好教學活動和考試安全預案及管理工作。
6.配合校長積極穩妥做好學校招生、畢業工作,正確執行政策、有效化解矛盾,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7.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三)總務主任
1.負責學??倓蘸笄诘陌踩芾砉ぷ?,落實部門安全責任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門安全工作計劃,監督、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2.定期召開部門安全工作會議。
3.加強總務后勤人員的安全培訓,提高各工種人員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技能。
4.做好學校建筑物和水、電、氣等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和維護,根據保衛主任的要求定期維護或更換消防器材和特種設備,并建立臺賬,及時做好相關記錄。
5.切實加強學校食堂及食品衛生管理,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衛生部《學生集體用餐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嚴格的學校衛生管理制度,自覺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監督。
6.組織相關人員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和體檢;建立食品留樣制度;隨時掌握當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飲水污染的情況,采取切實有效的預防措施,杜絕疾病、流行性疾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發生。
7.落實本部門不同工種安全責任。組織部門人員定期檢查負責范圍內的安全。
8.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四)少先隊輔導員、團委(支部)書記
1.貫徹執行安全法律法規、學校安全管理規定,履行部門崗位安全職責。
2.在少先隊和共青團組織中設立安全委員。經常開展對少先隊員和共青團員的安全教育。
3.制定少先隊、共青團組織的各類大型集體活動預案,開展活動前的安全教育。
4.定期組織學生活動場所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向學校有關部門匯報。
5.熟悉學校各類安全預案及流程,協助和配合學校有關部門處置突發事件。
6.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五)教科(研)室主任
1.指導學科教師結合所教學科內容滲透安全教育,引導每個教師要因地制宜、因勢利導開展學生安全教育。
2.加強課堂、特別是實驗課的安全管理。
3.督促每位任課教師安全教育教案和開展“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節課下課前,結合實際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騙、防各種傷害事故等安全事項。
4.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六)教研組長
1.教研組安全第一負責人,負責建立教研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各項安全管理要求。
2.定期召開教研組安全工作會議,維護學校教育教學安全。
3.制定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督促實驗員做好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4.制定實驗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5.監督指導各學科教師在學科教學中滲透安全教育。
(十七)年級組長
1.所在年級的安全第一負責人,負責建立年級安全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明確本年級每位教師的安全崗位職責。
2.建立健全由年級組長、班主任、任課教師、學生構成的年級安全管理體系,定期排查年級存在的安全隱患,促進年級安全工作常態化、制度化。
3.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組織年級教師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落實學校安全工作有關要求,做好日常安全防范。
4.做好年級特異體質學生身體情況登記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年級大型活動安全預案并做好活動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5.指導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6.負責本年級學生樓層、樓梯的安全管理。
7.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八)班主任
1.班級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班學生安全及教室內的設施設備安全負責。
2.認真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的各項要求,及時解決班級出現的安全問題,排除安全隱患。
3.在班委會和團支部設立安全委員,在班級設立若干安全員。
4.保證晨(午、晚)檢專時專用,仔細查看學生精神和身體狀態,認真記錄,及時上報。
5.充分利用晨(午、晚)檢、班會等時間開展學生安全教育。特別注意根據季節變化提醒學生預防疾病,防范各種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和安全事故,提高學生安全防范意識和逃生自救技能。
6.嚴格執行學生考勤和請銷假制度,做好學生考勤統計工作,及時了解未到校上課或中途離校學生的情況,并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做好記錄。
7.認真做好班級內各種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登記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年級組長和校領導匯報。
8.對有特異體質和心理異常的學生,應在家長的配合下及時做好記錄。在安排體育、勞動、大型活動等時予以照顧。
9.協助學校與家長簽訂安全協議書,并做好協議書回執留存。通過家長會、家訪等形式開展家長安全教育,讓家長切實擔負起監護人職責,做好學生安全教育監管工作,特別是保障學生校外安全。
10.組織班級集體活動必須征得學校領導同意并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做好安全預案和活動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11.發現學生在校出現身體不適或危險情況時,要立即采取措施、組織搶救,并及時通知家長、報告學校。
12.開展“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結合實際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騙、防各種傷害事故等安全事項。
13.認真準確采集學生及家庭相關信息。
14.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九)任課教師
1.明確并履行崗位安全職責,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將安全教育有機滲透到本學科教學內容和教學過程中。
3.課前清點學生人數,發生異常情況應立即上報班主任,課堂上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時應及時制止、告誡、教育,并與班主任或學生家長及時溝通。課間負責本樓層就近樓梯間、樓層的安全工作。
4.密切配合班主任開展安全工作,及時將班內的安全問題向班主任反映,協助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妥善處理班級出現的安全問題。
5.課堂教學中如遇突發事件或安全問題,及時將學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帶并作妥善處理,同時立即向分管領導或校長匯報。
6.開展“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節課下課前,結合實際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騙、防各種傷害事故等安全事項。
7.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體育教師
1.掌握教學班學生特異體質狀況,在體育教學中合理安排相關學生活動,并做好記錄。
2.做好課前準備,根據教學內容,對場地、器材及教學環境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3.結合體育項目特點,講解安全注意事項,帶領學生認真做好準備活動,強化學生相互保護意識,提高學生自我保護能力。
4.遵循體育運動規律,嚴格按照體育教學要求上好每節課,不違規操作。特別是體操教學,要做好“保護與幫助”的示范動作,教會學生如何進行“保護與幫助”。
5.嚴格教學過程管理,把控學生動態。認真、及時解決好學生在體育教學過程中的各種矛盾或糾紛。
